长春空港翔城建材有限公司、大庆市庆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吉0113执恢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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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13执恢612号案件名称
长春空港翔城建材有限公司、大庆市庆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长春空港翔城建材有限公司;大庆市庆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吉0113执恢612号申请执行人:长春空港翔城建材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空港技术开发去展览馆。被执行人:大庆市庆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动迁商服(一)大4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长春空港翔城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庆市庆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标的为欠款。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长春空港翔城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庆市庆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吉0113民初4780号案件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姜明珠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张 壮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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