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湖南贻谷沣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通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03执保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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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003执保424号案件名称
保全人湖南贻谷沣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通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保全人湖南贻谷沣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通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03执保424号申请保全人湖南贻谷沣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朱继军,贵州通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人湖南贻谷沣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按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已经采取保全措施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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