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大力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624执恢16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624执恢160号案件名称
尚大力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宽甸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尚大力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624执恢160号申请执行人:吕芳被执行人:尚大力吕芳与尚大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300元,其中,本金9000元,迟延履行利息300元。本院已于2020年6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吕芳。至此,吕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624执1049号、原审案号为(2020)辽0624民初80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承办人:何晓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刘香君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李杨、荆萍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吉0192执1275号 下一篇 白毛妮、刘本端等袁尚进、袁军奎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2021)新01民终4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