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珍、管士先等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3执456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皖1623执4567号案件名称
李继珍、管士先等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利辛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李继珍;管士先;陈飞;利辛县陈莉名扬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623执4567号李继珍、管士先、利辛县陈莉名扬养殖有限责任公司、陈飞:李继珍、管士先与利辛县陈莉名扬养殖有限责任公司、陈飞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39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20000元,剩余部分申请人表示放弃。至此,李继珍、管士先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16民终240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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