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定生、梁轶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725执恢3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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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725执恢374号案件名称
徐定生、梁轶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梓潼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梓潼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徐定生;梁轶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梓潼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725执恢374号徐定生、梁轶:徐定生与梁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将申请执行人本次恢复申请执行的借款本金执行到位。本院已于2021年9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徐定生。至此,徐定生本次恢复申请执行的金额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四川省梓潼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725执恢374号徐定生、梁轶:徐定生与梁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将申请执行人本次恢复申请执行的借款本金执行到位。本院已于2021年9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徐定生。至此,徐定生本次恢复申请执行的金额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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