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祥真、曾令志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822执保3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822执保32号案件名称
曾祥真、曾令志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桑植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曾祥真;曾令志;向和清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822执保32号向和清、曾祥真、曾令志:本院于2021年9月17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向和清与被申请人曾祥真、曾令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湘0822民初13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扣留被申请人曾祥真、曾令志在桑植县人民法院(2021)湘0822执748号执行案件中的执行款300000元;查封担保人吴俊霆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办事处回龙居委会(金海岸B2栋)8519室(产权证号:湘(2020)张不动产权第0004072号)的不动产,期限为一年。本院已按(2021)湘0822民初1356号民事裁定书执行,故该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易勤英与郭宗宝、王远林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2021)渝0236执恢987号 下一篇 贾瑞瑜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罚与执行变更审查刑事裁定书(2021)川15刑更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