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明强、陈久军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6执181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黔0626执1813号案件名称
安明强、陈久军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德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安明强;陈久军;陈久军/安明强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1813号陈久军/安明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安明强与被执行人陈久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黔0626民初1406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陈久军已支付安明强货款6200元和案件受理费25元,负担执行费50元(上列款项系划拨)。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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