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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汝智、黄灵芝等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晋0781民初1294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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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晋0781民初1294号之一
  • 案件名称

    程汝智、黄灵芝等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介休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介休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程汝智;黄灵芝;曹勇
  • 案件缘由

    运输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晋0781民初1294号之一原告:程汝智,男,1975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晋中市太谷区。被告:黄灵芝,女,1982年6月8日出生,汉族,住介休市。被告:曹勇,男,1981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住介休市。原告程汝智与被告黄灵芝、曹勇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6日立案。原告程汝智于2021年9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曹勇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程汝智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程汝智撤回对曹勇的起诉。审判员  李俊斌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书记员  侯海燕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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