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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哲学、田路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104民初126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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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104民初12652号
  • 案件名称

    关哲学、田路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沈阳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关哲学;田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下关支公司
  • 案件缘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104民初12652号原告:关哲学,男,1963年7月13日出生,锡伯族,住址:沈阳市大东区。被告:田路,男,1985年5月31日出生,汉族,住址:沈阳市于洪区。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下关支公司。住所地:南京市鼓楼区热河南路75号。负责人:蔡艺桥。本院在审理原告关哲学诉被告田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下关支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张振刚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刘美伊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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