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泽、赵玉琴、田凤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826执保7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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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826执保704号案件名称
刘泽、赵玉琴、田凤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丰宁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826执保704号关于刘泽2021年9月8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赵玉琴、田凤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对被申请人赵玉琴、田凤良名下的银行账户予以保全。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对被申请人田凤良在河北农村商业银行的62×××20、62×××92账户;中国农业银行的62×××75账户予以保全完毕。对被申请人赵玉琴在中国工商银行的04×××17账户;河北农村商业银行的62×××74账户予以保全完毕。依据当事人申请,我院已向银行申请冻结20000.00元,实际共冻结账户可用金额863.79元。(冻结期限:2021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10日)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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