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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棋名、刘明发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28执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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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2628执317号
  • 案件名称

    罗棋名、刘明发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锦屏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锦屏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罗棋名;刘明发
  •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28执317号罗棋名、刘明发:关于申请执行人罗棋名与被执行人刘明发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罗棋名于2021年7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元。现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刘明发于2021年9月22日主动向本院交纳30637元,其中30000元案件款,案件受理费287元,申请执行费350元。本院于2021年9月23日将案件款30000元、案件受理费287元,共计30287元发放给申请人罗棋名,同日将执行费上缴州财政。至此,罗棋名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2628民初286号民事判决书、(2021)黔2628执317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锦屏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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