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春、文勇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27执24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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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527执2458号案件名称
罗春、文勇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赫章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赫章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罗春;文勇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赫章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27执2458号罗春(申请执行人)、文勇(被执行人):罗春与文勇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000.00元,其中,经双方调解,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私下给付子女抚养费,文勇(被执行人)已于2021年9月8日将该款全款转付给罗春(申请执行人)。至此,罗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527民初172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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