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学勤、被执行人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1323执38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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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1323执3876号案件名称
赵学勤、被执行人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泗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赵学勤;被执行人;葛红伟;案由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21)苏1323执3876号 案 由 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 (2021)苏1323民初134号民事判决书 受送达人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赵学勤,女,1970年5月7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李口镇。 被执行人:葛红伟,男,1973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于2021年8月16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4000元。在执行中,被执行人私下履行了3150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出具了结案申请书。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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