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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春、付海江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521执14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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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0521执1429号
  • 案件名称

    王海春、付海江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集贤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王海春;付海江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521执1429号王海春、付海江:王海春申请执行付海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黑05民终51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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