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艳洁、缪健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快执结案通知书(2021)陕0104执53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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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104执5348号案件名称
廖艳洁、缪健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快执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西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廖艳洁;缪健;陈杏菊;缪昕婷;缪思超;王文丽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Î÷°²ÊÐÁ«ºþÇøÈËÃñ·¨Ôº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陕0104执5348号王某某、廖某某、缪某甲、陈某某、缪某乙、缪某丙: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廖某某、缪某甲、陈某某、缪某乙、缪某丙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在本案执行期间,本院依法扣划443227元并发还申请人,申请人申请本案执行完毕。本案执行费6773元,本院已扣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0)陕0104民初357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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