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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艳洁、缪健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快执结案通知书(2021)陕0104执53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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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104执5348号
  • 案件名称

    廖艳洁、缪健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快执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西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廖艳洁;缪健;陈杏菊;缪昕婷;缪思超;王文丽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Î÷°²ÊÐÁ«ºþÇøÈËÃñ·¨Ôº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陕0104执5348号王某某、廖某某、缪某甲、陈某某、缪某乙、缪某丙: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廖某某、缪某甲、陈某某、缪某乙、缪某丙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在本案执行期间,本院依法扣划443227元并发还申请人,申请人申请本案执行完毕。本案执行费6773元,本院已扣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0)陕0104民初357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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