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兴华、陈润兰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内0622执15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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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内0622执1575号案件名称
杨兴华、陈润兰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5 0:00:00当事人
杨兴华;陈润兰;赵双发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内0622执1575号杨兴华、陈润兰、赵双发:申请执行人杨兴华、陈润兰与被执行人赵双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3日作出的(2021)内0622民初176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杨兴华、陈润兰于2021年9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本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杨兴华、陈润兰与被执行人赵双发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长期履行。本案终结执行。特此通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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