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知劲、钟秀娟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784执恢3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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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0784执恢343号案件名称
蔡知劲、钟秀娟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鹤山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鹤山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蔡知劲;钟秀娟;鹤山市鹤城镇健顺腐竹厂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784执恢343号蔡知劲、钟秀娟、鹤山市鹤城镇健顺腐竹厂:关于被执行人蔡知劲、钟秀娟、鹤山市鹤城镇健顺腐竹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将应承担诉讼费支付至法院案款专户,故(2021)粤0784执恢343号[原执行案号:(2019)粤0784执1958号]执行案全部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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