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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知劲、钟秀娟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784执恢3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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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0784执恢343号
  • 案件名称

    蔡知劲、钟秀娟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鹤山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鹤山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蔡知劲;钟秀娟;鹤山市鹤城镇健顺腐竹厂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784执恢343号蔡知劲、钟秀娟、鹤山市鹤城镇健顺腐竹厂:关于被执行人蔡知劲、钟秀娟、鹤山市鹤城镇健顺腐竹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将应承担诉讼费支付至法院案款专户,故(2021)粤0784执恢343号[原执行案号:(2019)粤0784执1958号]执行案全部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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