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军建、周金盈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陕0429执5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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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429执594号案件名称
周军建、周金盈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旬邑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旬邑县案件类型
其他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周军建;周金盈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¹ãÖÝÊÐÖм¶ÈËÃñ·¨Ôº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429执594号 申请执行人:周某。 被执行人:周某某。本院于2021年7月2日受理执行申请执行人周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周某某私下已向申请执行人周某履行本案案件款1050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到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被执行人周某某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1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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