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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国军、秦国兴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29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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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2911号
  • 案件名称

    艾国军、秦国兴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艾国军;秦国兴;刘爱辉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2911号艾国军秦国兴、刘爱辉:关于申请执行人艾国军与被执行人秦国兴、刘爱辉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艾国军送来申请执行的(2021)湘0182民初241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秦国兴、刘爱辉应当履行的部分义务,已于2021年9月27日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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