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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其超、鲍聪明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1执45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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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381执4563号
  • 案件名称

    鲍其超、鲍聪明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新沂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鲍其超;鲍聪明;张杨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1执4563号鲍其超、鲍聪明、张杨:鲍其超与鲍聪明、张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合计20426元,经本院立案受理,当事人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至此,鲍其超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381民初587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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