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罗元明、司登卓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青0222民初2543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青0222民初2543号
  • 案件名称

    罗元明、司登卓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罗元明;司登卓
  • 案件缘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青0222民初2543号原告:罗元明,男,1989年6月3日出生,藏族,住青海省民和县。        被告:司登卓,男,1984年11月7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永靖县。        原告罗元明与被告司登卓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日立案。原告罗元明于2021年9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罗元明以无法提供被告的具体下落为由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罗元明撤诉。        案件受理费2225元,减半收取1112.50元,由罗元明负担。        审判长    王伟审判员    董昌忠人民陪审员    张春英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法官助理    马佩燕书记员    刘小芬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