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昌贵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27执155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黔0527执1559号案件名称
何昌贵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赫章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赫章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何昌贵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赫章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27执1559号何昌贵(被执行人):何昌贵责令退赔一案,执行标的2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调查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名下车辆、不动产信息、工商登记信息,所属地调查、经查询被执行人何昌贵仍在服刑,无财产可供执行,我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至此,本案现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待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后恢复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张明山、孙宝杰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1224执2029号 下一篇 罗元明、司登卓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青0222民初25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