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胜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水初等宁波米尔电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282执恢126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浙0282执恢1265号案件名称
浙江胜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水初等宁波米尔电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慈溪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浙江胜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水初;宁波米尔电器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 (2021)浙0282执恢1265号 浙江胜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水初、宁波米尔电器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浙江胜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成水初、宁波米尔电器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0)浙0282民初7471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胜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22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浙0282执恢1265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承办人:陈明杰 电话:057463912683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朱金成、杨财年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甘0702执2582号 下一篇 王兆新、李树伟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津0110执16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