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东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82执保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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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782执保161号案件名称
李晓东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北镇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李晓东案件缘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21)辽0782执保161号申请执行人:李晓东,男,1973年4月24日生,汉族,住辽宁省北镇市常兴店镇观军场村。被执行人:史国柱,男,1952年6月20日生,满族,住辽宁省北镇市常兴店镇观军场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晓东与被执行人史国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审判员 张 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何佳瀛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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