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聚源砼也有限公司、鹤壁市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622执7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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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622执730号案件名称
鹤壁聚源砼也有限公司、鹤壁市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河南省淇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鹤壁聚源砼也有限公司;鹤壁市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622执730号鹤壁聚源砼也有限公司、鹤壁市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鹤壁聚源砼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鹤壁市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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