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董某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502执9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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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0502执998号案件名称
李某、董某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甘肃省天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李某;董某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502执998号李某、董某:李某与董某离婚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在执行期间,依据本院(2021)甘0502民初50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本院于2021年5月21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从天水市秦州区南廓路某室房内搬离;9月17日,申请执行人李某到院垫付执行费,并申请法院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陈建生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刘玉聪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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