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5982号(2021)陕0112执598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陕0112执5982号案件名称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5982号审理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西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思凯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西 安 市 未 央 区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112执5982号 陕西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某某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陕西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某某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陕西中铁某某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陕0112民初1177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6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的标的为案款536161.21元,本院依法受理。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且已履行完毕。本案执行费7762元被执行人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112民初1177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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