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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刘传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03执28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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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403执2875号
  • 案件名称

    张明、刘传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淮南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张明;刘传秀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403执2875号张明、刘传秀:张明、刘传秀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完毕。至此,本院执行的(2020)皖0403民初2950号判决书中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诉讼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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