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刘传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03执28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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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0403执2875号案件名称
张明、刘传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淮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张明;刘传秀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403执2875号张明、刘传秀:张明、刘传秀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完毕。至此,本院执行的(2020)皖0403民初2950号判决书中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诉讼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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