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刚、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128执93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1128执932号案件名称
雷刚、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雷刚;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128执932号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刚: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雷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雷刚自动履行,执行金额4090.28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德昌天宇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泰州市诺柯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苏1291执597号之一 下一篇 张鹏鹏、朱鹏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陕0631民初3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