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鑫盛机械租赁部、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982执12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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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0982执1279号案件名称
敦煌市鑫盛机械租赁部、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敦煌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敦煌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敦煌市鑫盛机械租赁部;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0982执1279号申请执行人敦煌市鑫盛机械租赁部与被执行人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敦煌市人民法院(2021)甘0982民初71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法律文书履行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2021年8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以(2021)甘0982执1279号案件立案,执行标的:80900元,执行费1114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全部案件执行款80900元并交纳执行费1114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甘0982执127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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