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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成明、被执行人高德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云2323执5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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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云2323执557号
  • 案件名称

    刘成明、被执行人高德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云南省牟定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云南省牟定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刘成明;被执行人高德华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云南省牟定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云2323执557号申请执行人刘成明、被执行人高德华:刘成明与高德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5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刘成明。至此,申请执行人刘成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云2323执557号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毕建斌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书记员  徐丽花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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