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成明、被执行人高德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云2323执5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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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云2323执557号案件名称
刘成明、被执行人高德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云南省牟定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云南省牟定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刘成明;被执行人高德华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云南省牟定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云2323执557号申请执行人刘成明、被执行人高德华:刘成明与高德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5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刘成明。至此,申请执行人刘成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云2323执557号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毕建斌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书记员 徐丽花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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