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共和爆竹厂、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云2323执恢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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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云2323执恢24号案件名称
牟定县共和爆竹厂、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牟定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牟定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牟定县共和爆竹厂;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牟定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云2323执恢24号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牟定县共和爆竹厂: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牟定县共和爆竹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自动履行到位70000.00元,其余未执行到位的利息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动放弃(经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共和镇人民政府了解,牟定县共和爆竹厂的拆迁补偿款要优先支付工人工资、税款,还有其他需要优先支付的费用。经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共和镇人民政府多次协商,共和镇人民政府答复剩余的拆迁补偿款大概有30万元。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会研究,因爆竹厂已经被注销,现在也过去了近20年,回收全部借款本息是不可能的,同意以30万元抵清共和爆竹厂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剩余不够的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动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9月9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至此,牟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0)牟经初字第146、147、14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涂敏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谷俊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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