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24执5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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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2624执528号案件名称
刘俊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三穗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三穗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刘俊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24执528号刘俊:本院立案执行刘俊罚金一案,执行标的共计11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刘俊已主动履行全部义务11200元。至此,本院执行的(2016)黔2624刑初32号刑事判决书关于刘俊罚金及退赃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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