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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建华、陈金莲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03执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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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503执422号
  • 案件名称

    谢建华、陈金莲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谢建华;陈金莲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03执422号谢建华、陈金莲:本院审理的申请执行人谢建华与被执行人陈金莲离婚纠纷一案(2019)湘0503民初263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2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受理后,经过执行,已经达到执行目的,申请执行人谢建华向本院出具本案已经执行完毕的结案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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