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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821执5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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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821执502号
  • 案件名称

    何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镇赉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何明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821执502号高一晗,顾鹤菲,高美福:本院在执行你与何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1)吉0821执502号,被执行人已于2021年9月3日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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