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武、向俊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3323执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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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3323执129号案件名称
何武、向俊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四川省丹巴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四川省丹巴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何武;向俊;拉尔加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丹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323执129号拉尔加、何武、向俊:拉尔加与何武、向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1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1365.00元,其中执行费356.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3日将该款转付给拉尔加。至此,拉尔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3323民特10号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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