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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武、向俊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3323执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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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3323执129号
  • 案件名称

    何武、向俊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四川省丹巴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四川省丹巴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何武;向俊;拉尔加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丹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323执129号拉尔加、何武、向俊:拉尔加与何武、向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1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1365.00元,其中执行费356.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3日将该款转付给拉尔加。至此,拉尔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3323民特10号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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