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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林丰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三门峡大一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222执恢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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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1222执恢82号
  • 案件名称

    三门峡林丰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三门峡大一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三门峡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三门峡林丰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三门峡大一物流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222执恢82号三门峡林丰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三门峡大一物流有限公司:三门峡林丰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与三门峡大一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2020)豫1203民初91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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