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明勋、王俊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3433执7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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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3433执705号案件名称
吕明勋、王俊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冕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冕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吕明勋;王俊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冕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433执705号吕明勋(申请执行人)、王俊(被执行人):吕明勋与王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36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将王俊没收财产一案的款项支付给本案申请人。执行费因是从没收财产一案中分配,所以本案未支付执行费。至此,吕明勋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433民初13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四川省冕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433执705号吕明勋(申请执行人)、王俊(被执行人):吕明勋与王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36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将王俊没收财产一案的款项支付给本案申请人。执行费因是从没收财产一案中分配,所以本案未支付执行费。至此,吕明勋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433民初13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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