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子明、郑礼平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03执304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皖0403执3042号案件名称
郑子明、郑礼平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淮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郑子明;郑礼平;毕梅英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403执3042号郑子明、郑礼平、毕梅英:郑子明、郑礼平、毕梅英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39.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完毕,执行费50元已缴纳。至此,本院执行的(2019)皖0403民初1571号调解书中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诉讼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程迪容与邱发六申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特殊程序:其他民事特殊程序民事判决书(2021)渝0116民特810号 下一篇 李世耀、赵田星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陕0828执保3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