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苏同、李苏红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04执2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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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04执2323号案件名称
李苏同、李苏红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李苏同;李苏红;李苏琴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04执2323号李苏同、李苏红、李苏琴、李苏荣姜从霞:李苏同、李苏红、李苏琴、李苏荣申请执行姜从霞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本案执行过程中,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本案执行完毕,该案结案。至此,(2021)苏0804民初212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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