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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苏同、李苏红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04执2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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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804执2323号
  • 案件名称

    李苏同、李苏红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淮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李苏同;李苏红;李苏琴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04执2323号李苏同、李苏红、李苏琴、李苏荣姜从霞:李苏同、李苏红、李苏琴、李苏荣申请执行姜从霞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本案执行过程中,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本案执行完毕,该案结案。至此,(2021)苏0804民初212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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