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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铁辉与王立达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吉0182民初45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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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82民初4585号
  • 案件名称

    黄铁辉与王立达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榆树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榆树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黄铁辉;王立达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吉0182民初4585号原告:黄铁辉,男,1972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被告:王立达,男,1994年1月24日出生,汉族,现住榆树市。        原告黄铁辉诉被告王立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7月19日立案后,原告黄铁辉于2021年9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黄铁辉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38.00元退回原告黄铁辉。        审判员    张立国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李佳苹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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