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柏世佳、马先进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苏0804民初4970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804民初4970号
  • 案件名称

    柏世佳、马先进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柏世佳;马先进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文书内容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苏0804民初4970号原告:柏世佳,男,1989年3月7日出生,汉族,住淮安市清江浦区。被告:马先进,男,1981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住淮安市淮阴区。原告柏世佳与被告马先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因被告马先进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朱艳红人民陪审员  裘 敏人民陪审员  朱育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书记员许雪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