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进、临澧县长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24执1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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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724执1012号案件名称
陈进、临澧县长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临澧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临澧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陈进;临澧县长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24执1012号临澧县长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被执行人临澧县长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进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应执行9906元,申请人自愿放弃4906元,经被执行人陈进自动履行执行金额5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湘0724执1012号陈进:本院执行的被执行人临澧县长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进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应执行9906元,申请人自愿放弃4906元,经被执行人陈进自动履行执行金额5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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