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谷良、尹华良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3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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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3810号案件名称
吴谷良、尹华良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吴谷良;尹华良;欧命秀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度(2021)湘0182执3810号吴谷良尹华良、欧命秀:关于申请人吴谷良与被执行人尹华良、欧命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1)湘0182民初575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对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尹华良、欧命秀现已按要求履行到位,本案作执行完毕处理,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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