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小成、凌福斌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321执14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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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321执1472号案件名称
谢小成、凌福斌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双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双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5 0:00:00当事人
谢小成;凌福斌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321执1472号关于申请执行人谢小成与被执行人凌福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凌福斌已自动履行双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湘1321民初1820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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