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太子河区亚东饲料兽药销售服务中心、宋春羽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1005执8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1005执83号案件名称
辽阳市太子河区亚东饲料兽药销售服务中心、宋春羽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辽阳市弓长岭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辽阳市太子河区亚东饲料兽药销售服务中心;宋春羽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阳市弓长岭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1005执83号申请人辽阳市太子河区亚东饲料兽药销售服务中心,住所地辽阳市白塔区巴黎经典花园。经营者:吕晓萍,女,1968年4月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辽阳市白塔区,现住辽阳市白塔区。被执行人宋春羽,女,1974年3月9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大安市。辽阳市太子河区亚东饲料兽药销售服务中心申请宋春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辽1005民初484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在执行(2021)辽1005执83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裁定如下:终结(2021)辽1005执83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窦 闯人民陪审员 刘 源人民陪审员 李程程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代理书记员 屈年军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范富龙、李明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0423执1893号 下一篇 安徽省星年华电器有限公司、广东江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皖1103民初3575号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