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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田柳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291民初77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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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91民初7736号
  • 案件名称

    维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田柳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维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田柳
  • 案件缘由

    追偿权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291民初7736号原告:维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50号创新大厦18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97087555W。法定代表人:廖世宏。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伟,辽宁明申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莉,辽宁明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田柳,女,1991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本院在受理原告维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田柳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21年9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维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无规避法律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维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田柳负担。审 判 员  王 雪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法官助理  郑书宜书 记 员  肖宏宇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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