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伏林、周洋等合伙协议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保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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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保413号案件名称
蒋伏林、周洋等合伙协议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蒋伏林;周洋;周江桥;宁乡县洲洋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合伙协议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保413号蒋伏林周洋、周江桥、宁乡县洲洋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申请人蒋伏林与被申请人周洋、周江桥、宁乡县洲洋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蒋伏林于2021年9月15日立案申请保全的(2021)湘0182民初8808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被申请人周洋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21年9月18日保全完毕。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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