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唐千淳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302执67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桂0302执679号案件名称
唐慧、唐千淳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桂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唐慧;唐千淳;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乐群支行;唐魁;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302执679号唐魁、唐慧、唐千淳、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乐群支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本院执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乐群支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与唐魁、唐慧、唐千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案件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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