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726执319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浙0726执3197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浦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浦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盛大毛;张晓峰案件缘由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726执3197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盛大毛与被执行人张晓峰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本院应执行(2021)浙0726民特1159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支付申请执行人12000元,本院现已执行120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联系人: 张卉 联系号码:88181216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李某某、田某某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晋1031执221号之七 下一篇 宋连才、苗长霞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2021)津0104执异563号